李宗瑞「不行」還偷拍 前女友姊姊也遭殃
2015/12/23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淫少李宗瑞連前女友的姊姊小淑(化名)也不放過,最高法院合議庭支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李宗瑞利用小淑昏睡意識不清而性交未遂,過程又偷拍,造成小淑精神上極大痛苦,判決需賠償小淑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又被判賠200萬
判決書指出,小淑100年6月12日凌晨在台北市東區夜店偶遇李宗瑞,小淑喝下李提供的酒失去意識,醒來發現在李家且衣衫不整,懷疑遭他玷污,李僅叫她自己去買藥吃,隔月到警局報案,101年8月間檢方提示錄影畫面,才知遭性侵和偷拍。
小淑哭訴自己妹妹是李宗瑞前女友,李卻連她也不放過,偷拍影片外流後,在網路廣為流傳,害她與已論及婚嫁男友分手,媒體還找上她當時任職的公司,讓她名譽嚴重受損,求償500萬元。
李宗瑞被控性侵多名女性,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今年10月首波審結,認定他性侵5女,一罪一罰後,合計判刑22年10月,另被控性侵9名女性等10罪,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累計需賠630萬
今年7月間,最高法院對李宗瑞的另件性侵偷拍案,首度判賠200萬元確定,本月中判賠第2案230萬元,至今累計判賠6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