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火車4度鹹豬手 辯:不是我是我的手
2015/12/09 06:00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在台東服役的33歲陳姓憲兵,在火車上4度對鄰座32歲女子小花(化名)伸狼爪,小花喝止,他竟稱「不是我,是我的手」,檢察官將他依強制猥褻提起公訴,法官卻認為陳男涉及的是性騷擾(告訴乃論),公訴不受理,本案小花已撤告。
5萬和解換撤告
今年6月間,陳男從台北搭火車回台東,見鄰座的小花清秀可人,竟起色心,伸狼爪撫摸左大腿內側,小花拍掉陳的手,質問「先生,你在幹嘛?」陳辯稱不是他,閉目裝睡。
陳男食髓知味再伸狼爪,甚至往私密處滑動,小花拍掉他的手,再次質問「為什麼要這樣一直摸我」。
陳男前後撫摸小花4次,她礙於坐在靠窗處,無法直接離開,擔心大聲求救,對方會做出攻擊行為,只好傳line向弟弟求救;所幸清潔人員經過,小花及時求救,列車長於行經宜蘭時報警。
檢察官將陳男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但法官認為,陳男趁被害人不注意,以偷襲方式觸摸大腿,時間短暫,並未以強暴、脅迫、恐嚇等違反小花意願方法觸碰她,不足以認定為「強制猥褻」,認為陳男行為屬告訴乃論的性騷擾,且雙方以5萬元達成和解,小花已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