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酒駕自撞 當場「賴」員工頂罪
2015/11/26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23歲劉姓釣蝦場老闆,酒後載著胡姓女員工等3人返回店裡,未料失控自撞,劉為避免刑責,向警方謊稱車是胡女開的,但目擊者說,劉當時從駕駛座下來,胡女才說,劉曾傳LINE要求她頂替,她未應允,警方將劉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22日凌晨,劉男找胡女一同至KTV唱歌,還約釣客葉男及林女同歡,4人唱歌飲酒至早晨8點,喝得醉醺醺的劉男開車載3人返回店裡,經過山路時恍神,撞上山壁翻轉,劉、胡自行脫困,葉、林受困後座,4人均有擦傷,但林女腳部骨折,傷勢較重。
基隆市第四警分局安定派出所警員陳偉強到場,發現車上有散落酒瓶,懷疑酒駕釀禍,問劉男誰開的車,劉男指一旁胡女說「是她!」胡女臉色大變,不發一語。
陳員察覺事有蹊蹺,沿路訪查民眾,目擊者說,當時看到劉男從駕駛座下來,研判開車的是劉男,惟劉稱原坐在副駕駛座,車禍後為了「扶」開車的胡女,才會跨過排檔桿從駕駛座出來。
警方將劉、胡2人隔離偵訊,胡女說,懼於老闆權勢,第一時間才未否認開車,接著指稱車禍發生後,劉為了規避刑責,當場私下傳LINE要求她頂替,她未應允,並出示對話紀錄自清,劉男才俯首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