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模遭男粉絲騷擾 控警吃案

何姓正妹身材曼妙、長相甜美,卻傳出被男粉絲長期騷擾。(記者王冠仁翻攝)

何姓正妹身材曼妙、長相甜美,卻傳出被男粉絲長期騷擾。(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5/11/20 06:00

〔記者王冠仁、黃欣柏/台北報導〕何姓網路正妹,遭李姓男粉絲長期騷擾,每天用臉書傳訊息叫她「老婆」,說什麼若嫁給他,會將名下股票轉讓給她,還說自己在做「洛克馬」運動以加強性能力,要「給她幸福」。何女指控,日前她去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報案,警方卻「吃案」沒受理,北市警局昨表示,將予以懲處。

何女大前天在臉書抱怨,聲稱今年初開始,她在中部地區表演就會遇到這名瘋狂李男,「他拿著兩台相機對著我拍一些奇怪的地方」。她原本認為對方只是愛慕者,但李持續脫序,每天在她的粉絲團留言、私訊,甚至還出現在她的直播平台,「盡說一些令人不舒服的話」。

何女說,原本李都是透過網路問候她,但上月她舉辦私人生日趴,李居然混入其中,還送她裝有現金1萬2千元的香皂盒當禮物。她拒收,在臉書上將李封鎖,但李透過管道,取得她的手機號碼打電話過來,她嚇得全身發抖,「為什麼你就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樣,死巴著我不放!」

何女不堪其擾,日前由友人陪同赴士林警分局後港所報案,要告性騷擾。她指控員警以各種理由推託,拒絕受理,也沒開立報案三聯單,憤而在臉書公布並投訴於媒體。

警:有建議何女報案

士林警分局督察組昨表示,何女當天僅要求「備案」,當時受理的林姓女警當場建議她要「報案」,警方才有公權力介入調查,但何女當場表明「拒絕報案」便離去。

受理的林姓女警今年剛畢業,聽何女陳述是在台中辦生日趴,錯認發生地點僅限於台中,建議何女可在當地打110報案;督察組表示,林女對相關規定不熟悉,且受理案件經驗不足,未依SOP正確受理,分局將懲處。

律師劉繼蔚指出,該名粉絲已觸犯性騷擾防治法,面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律師胡原龍指出,男粉絲行為另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中「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