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拐93歲翁投保 157歲才能領錢
2015/10/26 06:00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38歲保險公司業務員莊渝芳,明知93歲趙姓老榮民已逾投保年齡上限,卻以按月收取7000元利息、1年就能取回本金等說詞,誘騙趙翁花727萬元買保險,莊女雖把趙翁列為受益人,但他須等到157歲,才能領到錢;桃園地院依詐欺罪判莊女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法官調查,趙翁40年前從陸軍上士退伍後,靠著每月1萬4千多元的月退俸生活,他身體硬朗,常出門撿拾資源回收物,省吃儉用存了700多萬元,還買了10餘坪的房子,3年前見人民幣利息高,興起投資念頭,莊女在中壢招攬保險業務,因此結識,趙翁後來發現受騙提告。
事後,保險公司已和趙翁和解,但趙翁從此對陌生人不信任,常把「騙子」等語掛在嘴邊,還說「把錢要回來後,要再買間房子,百歲後就捐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