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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供吃住 誘小女友嘿咻被告

    2015/10/05 06:00

    〔記者姜翔/新北報導〕19歲陳姓男子去年結識13歲少女小品(化名),交往1年多期間,陳多次要求與小品發生關係遭拒,今年暑假開始,與家人相處不睦的小品寄住陳男家,仰賴陳男供應吃住,陳趁機「苦苦哀求」,小品半推半就下同意與陳男嘿咻,事後小品父親提告,陳男遭法辦。

    小品父親報警表示,知道女兒與陳男交往,但女兒未成年,還在讀國中,曾告誡陳男「不要與我女兒來往」,但陳男持續與女兒見面。今年7月小品離家,雖有報備要去陳男家,但之後家人即聯絡不上,8月初,小品打電話回家向祖母表示會回家,後來仍未返家,家人報案。

    小品父親告訴警方,陳男常前往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宮廟練習官將首,警方循線於隔天到陳男住處找到2人。小品說,因陳男供她吃住,她才願意與陳發生性關係,且自己身上沒錢時,陳每次都會給她2、3百元零花;但小品也表示,陳男醋勁大,常限制她與男性友人、同學見面。

    因陳男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警方詢後將陳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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