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生推醉客致死 判7年半
2015/08/25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區某家卡拉OK店服務生曹克武,因不滿張姓客人酒醉後「盧小小」不願走,2人在門口推擠、拉扯,曹將張一把推出門外,站在門檻上的張男往後筆直飛出、後腦著地,腦腔、腦幹出血致死;台北地院認定曹男出手時意識清醒,有傷害犯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半,可上訴。
傷害致死罪最輕可處刑7年至無期徒刑。監視器畫面顯示,2人在門口拉扯,曹揍張臉一拳,張倒地,曹返店,張爬起來往店門口走,站在門檻上時,曹男拉開大門將張男往外一推,張男直直往後飛,後腦勺「扣」一聲撞到騎樓水泥地板,再也無聲息。
合議庭認定,曹男案發時口條清楚、行走如常,意識清楚,明知醉者往後倒極可能傷頭致命,仍只因一時不快而推倒張男致命,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