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華航培訓卻跳槽 機師須賠償378萬
2015/08/18 06:00
〔記者金仁晧、甘芝萁/台北報導〕杜姓機師接受中華航空培訓,在華航工作12年半,去年跳槽中國春秋航空,華航提告求償違約金及訓練費用共467萬多元,士林地院判准378萬元,可上訴。
對判決結果,華航表示尊重,杜男委任律師洪國華受訪表示,將提上訴。
華航尊重 機師要上訴
華航表示,曾付費將杜男送往澳洲接受飛航技能訓練,再培訓民航機駕駛員資格訓練,讓杜取得副機師資格,杜後來成為A330機隊正機師,未料去年初以「生涯規劃」為由辭職,離職後不久加入中國春秋航空。
華航主張,杜在公司僅任職12年6個月又7天,離職前每月可領28萬多元,加上訓練費,杜男及家屬須連帶給付467萬多元。
杜男反控,華航以高額違約金限制不得自請離職,侵害選擇職業自由權。法官認為,杜男當初不具備飛行技術,一切從零開始,經連串訓練與7年多累積飛行時數,才成為正機師,杜卻在此時離職,對華航造成傷害,判賠償37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