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男按摩拒吻下體 熟女提告
2015/08/05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熟女阿芳(化名)日前在網路尋找「男鴨」,與盧姓男子敲定以3000元代價加500元車馬費,相約在北市中山區摩鐵「按摩」,盧男敬業地按完反面、正面,卻被阿芳控告手指性侵。台北地檢署約談盧男,他喊冤道「她要我用親的,但我不想,才以手指代勞。」由於雙方以5萬元和解,檢方將盧男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去年12月底,阿芳有感工作勞累,上網尋找猛男替她按摩,她在網路上找到盧男,以全身按摩一次3000元的代價,再加上500元的車馬費,與對方相約在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上的摩鐵會面。
不想用親的 指頭代替
阿芳指控,她沐浴完僅圍圍巾躺在床上,由盧男按摩,盧男按完她的背部後將她翻正,不料按沒多久,盧男竟突然以手指性侵,她當場嚇得大叫,隨後向警方控告盧男妨害性自主。
庭訊時,盧男喊冤道「是她叫我做的!」盧男說,阿芳要求他以嘴巴親吻其下體,他不同意,僅表示願意以手指或性器官替她「助興」,不料以手指代勞,竟被控告性侵,且他只拿到3000元的按摩費,500元的車馬費還沒拿到。
檢察官考量2人原為「你情我願」,雙方僅就按摩過程認知有誤,且2人事後以5萬元和解,將盧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