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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契約 避免消費糾紛

2015/07/24 06:0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傳出有人幫少年刺青卻挨告,在國際舞台多次獲獎的桃園市刺青師「刺魔雕暉」楊清暉說,刺青師進行刺青前需跟消費者說明細節,最好簽下同意書,才能避免消費糾紛。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亮佑則說,王父對陳男同時提傷害與詐欺告訴,相當矛盾。

「刺青前一定要取得消費者同意!」楊清暉說,以他的工作室為例,消費者需簽訂「刺青同意書」,其中條文載明「未滿十八歲者一律不接受刺青預約或刺青」,也讓消費者了解刺青可能造成傷口、必須細心維護刺青等,如此對刺青師才有保障。

律師陳亮佑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做出遺棄、身心虐待、性交等,但沒有包括「刺青」;而且王父提告詐欺,表示王父認為少年同意讓陳男刺青,只是樣式不符合少年期待,既然少年同意讓對方刺青,刺青造成的破皮、流血,就不屬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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