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男涉性侵 逆轉獲無罪

王凱傑涉及性侵未遂夥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台北報導〕29歲土耳其男子王凱傑被控以「餵兔子吃藥」為由,誘拐女大學生回家企圖性侵未成,因女大生胸部留下王男唾液等證據,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10月,但高等法院昨判決逆轉,認為女大生證詞前後不一,王男又通過測謊,改判無罪,可上訴。
高檢署昨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記者昨聯絡不上王男及律師,無法得知回應。
高院認為,女大生先指控被王男壓制在客廳沙發性侵,後改說被押到房間性侵,對於內褲是否被褪下,女大生也不確定,就算當時情況危急,女大生應不致記錯細節,且男女親密互動時,每人底線不一致,常互相試探底線,女大生自述被親吻時還覺得好玩,被脫褲子後才大哭反對,王即停止。
另外,調查局測謊時,王被問到「有無違反意願親女大生乳頭?」等4個問題,王皆答無,未測出不實反應,測謊過關。
王男另被16歲女高中生指控強制性交與猥褻,也因少女說詞反覆且不符常理,一、二審皆判王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王男前年4月28日,以手機交友軟體約女大生吃晚餐,再以須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開BMW跑車載女方回租屋處,剛進門就從後熊抱女大生,強脫內衣褲意圖性侵,因她哭喊「不要」並激烈反抗,王才罷手讓她走,被害人隔天驗傷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