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死前求情 縱火逆子判3年
2015/06/04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患有躁鬱症的60歲佘男,疑不滿87歲父親欲把財產過戶給他人,竟在酒後放火燒屋,老父雖被救出,仍在1個月後因骨折引發併發症過世,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佘男,因老父生前替兒子求情,加上符合自首要件,高雄地院改依放火罪判佘男3年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4月26日清晨7點,高市自立路一棟3樓透天住宅冒出火光,消防隊在2樓救出佘翁及其子佘男;佘翁在逃難過程不慎跌倒摔斷腳,送醫暫時保住一命,但1個月後因骨折引發一連串併發症不治。
警、消在火場勘驗時,發現民宅起火處分別在1、3樓,研判人為縱火,員警趕到醫院替佘男製作筆錄時,佘男當場坦承放火燒屋,但因喝酒,已記不得為何要放火。
高雄地院審理時,佘男雖然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意要害死老爸,加上佘翁生前接受警方製作筆錄時還替兒子求情:「他是因為生病了才變成這樣,願意原諒兒子放火的行為」,因此法官認定佘男符合自首要件,且應是涉及放火罪而非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因此判佘男徒刑3年,但執行前須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