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對面棟住戶衰 搞到人人拍照狂蒐證
陳男在自家門口盆栽上立「詛咒」牌,咒對門3住戶「諸事不順、衰運連連」,被住戶提告後才收起來。(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一處公寓的數名住戶,因與住在對面公寓的陳姓鄰居發生細故結怨,每天活在對方的相機鏡頭下,其中趙姓父子和一名林姓住戶因被陳男立「牌」詛咒且被罵三字經,3人控告陳男妨害名譽和恐嚇,案子還在地院審理;未料,去年6月趙姓住戶在門口擦車,發現陳又從窗口伸出相機,氣得比出拇指向下手勢,結果挨告,3月初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
趙男說,被判罰金很無奈、也認了,但同排住戶憤憤不平地說,搬來這個社區居住已數十年了,當初房子還是向陳男家族購買的,卻因相處發生細故累積出恩怨。前年7月間,陳男酒後返家,與趙姓住戶打架、互控傷害,後來趙姓住戶心軟撤告,但陳男卻變本加厲。
住戶們拿出蒐證的照片指控說,陳男於前年10月間在自家門口立下詛咒牌,點名趙姓父子和林姓住戶3人「打人先告人,日夜召惡運,時間快到」、「上法院看此牌一次,遭惡報百次」,詛咒牌就正對著住戶,且陳男只要經過他們社區門口就飆罵三字經。3名住戶因此提告,檢方認為詛咒牌不涉恐嚇,但罵三字經已觸法,將陳依妨害名譽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全案仍在審理中。
非同社區 惡鄰條款不適用
住戶們說,陳男三不五時就從住家3樓伸出「相機」監視他們,家門口也裝了多支監視器,趙姓住戶因此才被「蒐證」提告,現在住戶們也是人手1支手機反蒐證,鬧得警方幾乎每2個星期就得上門處理糾紛。
住戶們說,他們曾請民代協助處理,但始終無法解決問題,考慮動用惡鄰條款趕人。但法界人士指出,惡鄰條款只限同社區住戶間;對於對面住戶的指控,陳男則回說「我為什要回應」。
陳男隨時在自家3樓,持相機對著鄰居「蒐證」,有住戶不滿,比「拇指向下」抗議,因而被告。(記者鄭淑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