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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後重逢民宿…灌醉她性侵

2015/03/12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女子小蘭(化名)前年夏天到蘭嶼遊玩,入住舊識謝姓男子經營的民宿,謝男邀小蘭與員工喝酒,趁妻兒入睡後還對小蘭告白「10年前留下來的為什麼不是妳?」認為小蘭當時若與他交往,也許就是現在的老闆娘。謝男看到小蘭醉得不省人事,竟起色心性侵,花蓮高分院維持3年8月徒刑原判。

檢警調查,40歲的謝男與妻子在蘭嶼開民宿,102年6月,當時35歲的小蘭投宿9年前曾住過的謝男民宿,晚上她與謝男、謝妻及洪姓員工一起喝酒聊天,謝妻先回房休息,後來小蘭喝得酩酊大醉,謝男跟員工說「接下來我處理」,便把洪男打發回宿舍,小蘭不勝酒力開始嘔吐,謝男竟抱住小蘭說:「當時如果留下來的是妳,不是她(老闆娘)就好了」。

謝男隨後在客廳對小蘭性侵,過程中因害怕驚醒妻小,還把小蘭抱到客房繼續性侵,事後幫她穿上褲子、繫上皮帶,製造無事發生的假象。隔天小蘭醒來,皮帶的繫法與她慣常的不同,認為情況有異,隱約想起昨夜謝男好像有對她輕吻、擁抱,尤其又提到「若當時有留下交往,老闆娘就是妳」的話,於是質問謝男是不是有侵犯她,謝男起初否認,後來才坦承。

民宿老闆 判刑上訴駁回

小蘭氣得向警方提起性侵告訴,謝男向法官強調2人是合意性交,但法官審理認為,如果2人是合意性交,謝男事後何須幫小蘭穿褲子、繫皮帶,營造沒事的假象;案發後造成小蘭心理創傷,被害人從此聞到酒味就會害怕,且失去對人的信任,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8月,謝男不滿上訴,日前被花蓮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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