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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被白嫖 寫援交日記

2015/02/08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彰化縣張姓男子結識國二女網友小凡(化名),得知她急需4萬元而想援交,2人相約性交易後,張男佯稱去領錢卻跑掉,小凡自認倒楣,在日記中寫下蛛絲馬跡,被老師及父母發現,追出張男白嫖,台中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判他3年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8歲張男為單親爸爸,育有1子,101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小凡,得知她急需4萬元、想援交;101年3月23日,雙方在電話中談妥,張男願借小凡4萬元換取春風一度。

雙方24日在彰化火車站見面,張男騎機車載小凡至彰化市住處性交易,2人翻雲覆雨後,張男載小凡回彰化火車站,佯稱要去領錢,請她在該處等候,小凡傻傻等1個多小時並多次電話催促,直到張男最後拒接電話,小凡才知受騙。

25日清晨,小凡在即時通留言:「做完就給我傘(應為閃)人就對了」、「流氓還會耍人」等語。她在日記中也透露「第16次:原跟某某去彰化市逛街,順借28歲、流氓4萬,結果竟是假的,超討厭。」

同年5月,國中導師從她日記中得知疑似從事性交易訊息,又查出即時通留言,通知小凡父母向警方報案。

張男否認犯行,說是幫友人「唐唐」約小凡,但又提不出「唐唐」真正身分。法官審酌此案非小凡主動提出,她又明確描述張男房內陳設,所言可信,依妨害性自主判處張男3年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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