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敢分手把妳放血」女全身發抖遭硬上

2014/12/30 06: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嘉義縣曾姓男子與桃園市的女友遠距戀愛,女友提分手想結束戀情,曾男開車北上談判碰壁,竟爬牆攀窗侵入女友家,持刀恐嚇「我不怕死,妳可以陪我一起走嗎?我可以幫妳放血!」女子怕遭殺害而被他性侵。桃園地院審理時,曾嫌聲稱「兩情相悅」,但女方說「我嚇得全身發抖」,法官認定她遭脅迫性侵,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曾嫌8年4個月。

判決指出,33歲曾男與桃園的女友交往多時,但戀情不敵遠距,今年4月,女友提出分手,曾男懷疑她另結新歡,極力挽回,卻無法贏回芳心;6月5日曾男駕車從嘉義北上找女友,在女友家旁多番打電話要女友出面遭拒,就徹夜在女友家旁守候。

次日上午8點半,曾男見女友的母親出門,隨即爬牆並從窗戶侵入女友住家,拿出瑞士刀現身在女友房間門口,出言:「反正鬼門關前我都走過了,我不怕死,妳可以陪我一起走嗎?我可以幫妳放血!」女友見狀嚇得全身發抖,被坐上床邊的曾男脫衣性侵,完事後還要女友清洗身體,曾男因女友的母親打電話稱說下午會返家,待至中午離去,駕車返回嘉義。

曾男女友在母親返回後立即哭訴被曾男持刀脅迫性侵,旋即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曾男到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曾男稱「雙方是自然發生性關係」,但受害女子直說「我當時嚇得全身發抖」!法官訊問時,曾男也稱女友當時確實在發抖,法官依此認定曾男持兇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昨天將他判處8年4月重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