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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女兒獻身3P 淫教主 美魔媽收押

淫教主歐陽顯。(記者張嘉明攝)

淫教主歐陽顯。(記者張嘉明攝)

2013/12/31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靈修團體「道之門生活學堂」創辦人歐陽顯,被控與13歲少女母親合謀,掰扯替歐嫌口交能接收正面能量,17度性侵少女得逞,皆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士林地院本月18日讓2嫌交保,引起輿論譁然,檢方提抗告,高等法院發回重審,法院昨改裁定歐陽顯羈押禁見,少女母親因籌不出30萬元交保金,改羈押,全案今宣判。

檢方抗告法院改裁羈押禁見

67歲歐陽顯昨出庭時怕被認出,戴帽子、口罩遮掩,脫下後盡顯老態;身高170公分的41歲少女母親,雖戴毛帽、黑框眼鏡、口罩,仍看得出她皮膚白皙、氣質出眾,辦案人員嘆:「怎麼會挑他(指歐陽顯)?」

歐陽顯及少女母親,涉犯可處7年以上的重罪,先前已被押5個月,士林地院本月18日辯論終結此案,法官認為無勾串之虞,諭令歐陽顯15萬元、婦人10萬元交保,未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遭法界人士及婦女團體痛批「縱虎歸山」。

檢方提起抗告,高院以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發回士院更裁,合議庭昨開庭後認為,歐陽顯的學員甚多,恐有未曝光受害人,並可能棄保潛逃,因此裁定羈押,至於婦人籌錢6小時未果,改羈押未禁見。

歐陽顯與少女母親昨仍堅稱少女為獲得正面能量,今年4至5月間兩度「自願」替歐嫌口交,只認「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刑度較輕罪刑。

少女母親當庭說,10多年前開始接受「能量導引」,但近幾年,歐陽顯已年邁,無法順利勃起,才改以口交替代,女兒指被性侵17次並非事實;她僅承認被錄到呻吟聲的2次,還說:「他不舉怎麼性侵?」

檢警追查,前年婦人與丈夫不和分居後,多次趁每週三女兒提早放學空檔,載她到汐止一家汽車旅館,先示範口交並要她仿效,母女倆甚至與歐陽顯3P,全被女兒錄音。

歐陽顯拿健檢報告證明不舉

歐陽顯為脫罪,拿健檢報告證明不舉,辯稱獲少女同意口交、伸指愛撫下體,並質疑少女供詞反覆;歐陽顯委任律師郭登富說,少女收錄3筆,僅2筆有呻吟聲,無法證明被性侵17次。

網友罵「天理難容」,要淫魔神棍「去根、判死刑」;律師林俊峰昨說,歐陽顯為逞一己私慾,騙色性侵少女,還想以輕罪卸責,法官應會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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