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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兇重傷劈腿男女 婦人判刑20年

2005/12/17 06:00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婦人吳家溱不滿馬姓男友「劈腿」另與楊姓女子交往,朝楊女潑汽油企圖點燃,所幸遭制止,但她不死心,再買兇對楊女潑硫酸,並僱槍手槍擊馬某,楊女因此毀容、右眼失明,馬某則下半身癱瘓。潑汽油部分台北地院昨判吳女徒刑7年;買兇潑酸及槍擊部分,吳女日前另遭判刑20年,已上訴至最高法院。

44歲吳家溱目前在押,案發後她遭羈押逾2年,昨出庭聽判已是滿頭白髮的婦人,得知又遭依殺人未遂判7年後面無表情;馬某下半身癱瘓後,情緒很不穩定,且下落不明,法院數次傳喚馬某作證都找不到他;楊女也是不知去向。

判決書指出,吳家溱於91年11月間因「三角感情問題」,邀男友及楊女談判,馬某最後表示,不再與楊女交往,但也要和吳家溱分手,並分600萬給吳家溱當分手費,吳家溱見復合無望,拿出預藏的瓶裝汽油,朝趴在桌上哭泣的楊女潑灑,所幸未點燃即遭制止。

92年4月間,馬某未依約付600萬元給吳家溱,她遂決定買兇報復,吳家溱先以20萬元僱請林書銘及郇國光等人,於92年4月29日朝楊女潑灑硫酸,當時楊女正在接送小孩,兩名小孩受輕傷,楊女則毀容,且瞎了一隻眼。

92年5月,吳家溱再以120萬元僱請林書銘等槍手狙殺馬某,同年5月8日,槍手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找到馬某,持槍朝馬某射擊一槍,馬某中樞神經受創,下半身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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