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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飆警國罵 律師上銬送辦

律師陳鴻琪(著黑衣者)怒飆警察髒話,被上手銬,與涉毒品案的委託人一起被移送法辦。(記者吳岳修攝)

律師陳鴻琪(著黑衣者)怒飆警察髒話,被上手銬,與涉毒品案的委託人一起被移送法辦。(記者吳岳修攝)

2011/01/30 06:00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律師陳鴻琪受委託到警分局辯護,卻因為要求與委託人獨處談話被拒,律師竟發飆對警方怒罵三字經,當場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罪上銬逮捕,隨後被關進分局拘留室,身旁就坐著涉毒品案的委託人,倒也達到當初要求與委託人「獨處談話」的目的。

要求與委託人獨處 被拒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中二派出所巡邏警網,昨天凌晨4時許巡經民生東路,發現34歲男子吳政洋與20歲女子詹雅雯形跡可疑,警方攔查先在吳某身上搜出多包安非他命、K他命毒品及電子磅秤等贓證物,女警也在詹女貼身胸罩內搜出安毒與K他命,2人涉及毒品案遭警逮捕。

警方將吳嫌帶回中山警分局準備移送地檢署,正當偵查隊值日偵查佐忙著整理卷宗與偵訊筆錄時,吳嫌委託辯護的律師陳鴻琪趕抵分局,律師一走進分局,即向偵查佐表示:「我是律師,要與當事人聊一下!」由於吳嫌就被銬在一旁的鐵欄留置室內,警方告訴律師隔著鐵欄即可與當事人談話。

律師此時向警方提出特別要求:「希望警方提供獨立密閉的空間,與當事人能獨自談話」,由於吳嫌涉及販毒罪嫌,警方擔心有串供之虞,於是拒絕律師要求,沒想到律師不甘被拒,竟開始大聲對警咆哮,強調警方已妨礙其「接見權」。

進拘留室 終於四目相對

警方原本婉轉向律師表示案件即將送往地檢署,可依法向檢察官請求行使接見權,但律師火氣一來,不僅拿出隨身手機朝警方蒐證拍照,同時爆粗口對現場官警怒飆三字經,當場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上銬,而律師手機錄下的影音,反倒成為怒罵警方的證據。

警方完成移送手續後,將律師及涉案當事人一前一後上銬押往地檢署,檢方訊後諭令涉毒品案的吳嫌1萬元交保,罵警察的律師則重處2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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