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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2童 前國足教練判賠160萬

2010/01/27 06:00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國家少年足球隊爆發男童遭性侵醜聞!前教練陳志熙97年間,在台北市中山足球場宿舍及帶隊至中國北京參賽時,涉嫌對2名12歲的男童含下體性侵,案發後潛逃出境被通緝;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為,陳某利用學員對教練的信任,侵害男童貞操權,昨另判他應賠價2名男童各80萬元。

97年4月底,陳志熙即向足協辭職,隨即出境,警方到他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的房子也找不到他,檢察官已將陳志熙列為性侵兒童被告,並發佈通緝,陳某至今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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