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輪社長 人脈錢脈的累積
2009/12/29 06:00
扶輪社是國際社團,西元1905年由美國律師保羅.哈理斯(Paul P.Harris)結合一群不同行業的男士發起,目前全球有扶輪社的國家超過160國,台灣最早於1931年成立台北扶輪社。
參加扶輪社基本上無任何限制,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有正常工作、願意配合會務、願分享工作經驗與心得(每週聚會一次)、願參與公益、社區等活動,經社友推薦並依規定繳納會費(之後要繳月費)即可加入,上班族也可參與。
但有一特別默契,即是同分會裡儘量不要有同行業的社員,以免同業競爭產生嫌隙、影響社員情誼。扶輪社組織嚴謹,且多依照國際規範運作,各分社社長原則上由社員選出,少數可能以推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不得連任,且鮮少出現隔屆再選情況。
社長可主導會務,以及動輒數十萬元的會費運用,但社長本人通常出力出錢都最多;各分社社員多在數十人上下,也有分社多達百人,社員人數間接凸顯社長的積極度與人和。
(記者王榮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