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報案搶變偷? 民轟警辦案消極

2009/11/28 06:00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讀者爆料,前日在鳳山市文化路停車買早餐時, 1名歹徒乘隙上車拿走皮包,在後座的女兒喝斥對方仍阻止不了;不料警方事後僅以竊盜受理,且遲遲調不到監視器畫面,消極態度令人氣憤。

轄區鳳山警分局文山所說明,該處監視器為縣警局剛架設完成、尚未驗收,已聯繫相關單位協助調閱;至於未以強盜案受理,是因後座女孩第一時間未察覺歹徒侵入車內,才以竊盜案受理。

搶或竊 認知有灰色空間

資深員警則指出,歹徒是以為車內無人才下手,動機上屬竊盜,但女孩曾出聲嚇阻對方,形同歹徒在被害人面前取走財物,到底是搶奪或竊盜?有認知上的灰色空間。

林姓讀者表示,前日上午7時許,她開車送就讀國一的女兒上學途中,在鳳山文化路上停車買早餐,女兒則在後座等待,突然有名男子打開車門,將放在右前座的皮包拿走,內有3萬餘元現金、手機與筆記本。讀者描述,女兒發現陌生人開車門立刻大聲喝斥,不料對方仍搶走皮包、騎車逃逸;女兒隨即下車呼喊,她立刻跑到馬路上欲攔截歹徒,不料仍被脫逃,還好記下車牌上 5個號碼。

事後至警局報案時,員警回覆其提供車牌查不到相關車籍,監視器調閱需一段時間,她前晚再致電警所欲補充手機序號,員警卻要她隔天再與承辦人聯繫。

讀者無奈指出,警方似乎無法體認被害人的恐懼心理,辦案態度消極失去先機,滿街監視器又毫無作用,如果是達官顯貴被搶,或許員警會積極一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