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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檢座︰會再給被告機會

2008/04/30 06:00

記者王俊忠/專訪

要求緩起訴被告抄寫心經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張婉寧表示,她個人無特定宗教傾向,會詢問當事人是要抄心經、聖經或是可蘭經?絕大多數選擇抄心經,她希望被告藉由抄經典領悟正己行善意義,在潛移默化中改過向善。

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的張婉寧,過去6年偵查、公訴經歷,在婦幼組居多,她對性侵、家暴等惡劣加害人的處分求刑毫不手軟,溫柔外表下有一顆堅定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的心。

她透露去年從公訴組轉回偵查組後,對上網援交、張貼色情猥褻圖片的被告,考量有的人經濟差、工作忙或者是學生,沒錢罰款或勞動服務,多要求限期抄寫經典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大多數選擇抄心經。

張婉寧說,起初她未細算心經字數,有幾個案子要求被告在3個月內抄完500次心經,只有余某沒寫完被她撤銷緩起訴。

後來她得知心經全長268字,抄寫500次共達13萬4千字,她覺得這罰寫作業是多了些,其後對其他被告,她改要求抄寫200次。

余某罰寫心經用心

對於前後已抄寫近300次心經的余某,張婉寧認為,余某抄寫字跡算工整、不草率,顯示他對這項罰寫作業用心,會再傳訊他審酌他的悔改心與態度,再次給予適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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