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澳門賭場吸金40億 長征集團徐正倫判20年
2026/04/25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吸金集團「銀河紅利」、「長征」案首腦徐正倫,二審被判刑20年。(資料照)
以徐正倫為首的「銀河紅利」、「長征」吸金集團,二〇一二年起以投資澳門賭場為幌子吸引民眾投資,吸金四十億餘元,時任台北市警局偵查小隊長吳崇雄、潘昇達、偵查佐黃煇庭加入當下線,參與吸金。最高法院昨依銀行法之違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將徐正倫判處廿年徒刑,吳等三名員警也各判二年至二年二月徒刑定讞。
3警捲入 撤職、判刑
台北市退休偵查小隊長蔡崇文也涉案,二審被判刑三年,但最高法院認為尚有事實待釐清,撤銷發回更審;沒收徐正倫未扣案犯罪所得十億四一九四萬元部分,也發回重查。懲戒法院也已於二〇二三年判決吳等三員警撤職確定。
其中,吳崇雄曾偵破「雨衣大盜」王淵一案,獲頒警英榮譽章,並於二〇一三年當選全國模範警察。
判決指出,長征資本公司(原名銀河紅利公司)實際負責人徐正倫,在澳門氹仔銀河賭場博彩公司鍾龍英旗下經營中介人業務,在台發展吸金事業,自二〇一二年起招攬民眾投資其「紅利貴賓會」,宣稱每月借錢給他「借越多、賺越多」,保證賺取高額紅利,每季利息將近十%,期滿保證領回本金,成功吸金四十億餘元,直至二〇一六年六月發不出紅利、本金,投資人驚覺受騙報案。
蔡崇文涉以貸款方式借錢給徐男,賺取暴利,還拉吳崇雄、潘昇達、黃煇庭當下線一起借錢給徐男,利之所趨吸引眾多親友投入血汗錢,潘昇達共吸金二七五四萬元、吳崇雄一五一〇萬元、黃煇庭二八五九萬元。
一審台北地院徐正倫十七年徒刑,考量四員警偵、審時均認罪,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判蔡四年六月、吳三年六月,潘、黃各三年十月刑;二審高院加重改判主謀徐正倫廿年徒刑,蔡判三年、吳二年,潘、黃各二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