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續押一年陳啓昱交保 檢抗告
2026/01/28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涉台鹽綠能弊案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前者)在二十七日下午1點多獲交保1200萬元、裝好科技監控後不發一語離開台南地院。(記者王俊忠攝)
涉及台鹽綠能公司採購與工程舞弊案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與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三人被起訴後,台南地院續押到今年一月廿八日。三名被告近日都聲請交保,廿六日南院裁定蘇坤煌與蘇俊仁各七百萬元交保,兩蘇姓被告已在廿六日下午交保出去;陳啓昱(見圖,記者王俊忠攝)則裁定一千二百萬元交保,昨天辦保並裝好科技監控,不發一語離開台南地院。台南地檢署表示,檢方昨依法提起抗告。
交保金一千二百萬、科技監控
廿六日,台南地院合議庭諭知陳啓昱與蘇坤煌、蘇俊仁三人都做科技監控、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且禁止與證人接觸或騷擾。蘇坤煌與蘇俊仁兩人家屬當日辦妥交保手續,讓兩人離開法院。
陳啓昱的家人與委任律師則在昨(廿七)日上午到台南地院為陳辦理交保,陳啓昱胞弟、家人以匯款方式把一千二百萬元交保金匯到南院指定帳戶。科技監控廠商到南院地下室為陳啓昱裝好科技監控設備後,陳啓昱由律師人員陪同離開,面對媒體詢問,陳啓昱只是揮揮手、不發一語,迅速搭上家人的座車離去。
台南地院刑一庭庭長馮君傑說明,法官審認陳啓昱等三名被告涉犯證交法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滅證與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原因。但考量該案尚未交互詰問的證人,大部分是電業商負責人或部門主管,與三名被告職務無從屬關係,對三人後續審理的串供、滅證可行性與可能性,顯已降低,因此給予三人上述交保、限制行動自由及禁止與尚未交互詰問的證人接觸等附帶條件,以代替羈押。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表示,檢察官認為陳啓昱等三名被告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及逃亡之虞,非予以繼續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與執行。檢察官不服法院准予被告陳啓昱等三人停止羈押之裁定,昨(廿七)日依法提起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