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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子佼擁近3千部兒少性影像 撒錢和解 高院判免關

    2025/11/26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稱已和全部被害人和解,高等法院昨天以違反個資法輕判一年六月、緩刑四年。 (記者楊國文攝)

    藝人黃子佼稱已和全部被害人和解,高等法院昨天以違反個資法輕判一年六月、緩刑四年。 (記者楊國文攝)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二二五九部兒少性影像片,一審認定有卅五名被害人,依兒少法判刑八月,黃不服上訴,台北地檢署查出另有十二名少女受害,共五八六部性影像片,將黃移送併由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批評黃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片,妨害兒少身心健全發展,惟考量除十人身分不明,已與其他卅七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昨依「從一重論處」規定,以違反個資法輕判一年六月、緩刑四年,須提供一八〇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三場次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以違反個資法輕判1年半 緩刑4年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黃子佼承認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但否認違反個資法犯行,但審酌黃持有的兒少性影片皆屬於「性生活」的特種個資料,檔案中包含被害人的真實姓名、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得以識別被害人身分,黃已觸犯個資法第四十一條並應加重其刑、修法前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卅九條第一項規定。

    受矚目的黃子佼獲輕判緩刑部分,高院認為,除黃改口承認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片,黃已與全部卅七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卅七人均同意給予黃緩刑,加上黃之前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宣告,故判緩刑四年;法界認為,黃撒錢和解的策略奏效。

    高院判決表示,一審認定有卅五名被害人,高院則認定共卅七名被害人,是因檢察官移送併辦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識被害人身分,疑似被害人也未接受警詢、製作筆錄,僅能確認兩名被害人身份,另有十人身分不明,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黃子佼二〇一四年二月起成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片,被北檢起訴。北院審理時,黃不認罪;北院認定,被害人有卅五人,最小者僅十歲,且黃無悔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八月,檢方和黃均上訴。北檢查出黃另收藏十二人共五八六部兒少性影像片,移送高院併案審理,被害人增至四十七人。

    黃子佼趕在宣判前的廿四日發表聲明稱「已和全部被害人和解」。高檢署則表示,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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