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被詐770萬慘淪人頭戶 法官判免賠
2025/05/26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郭女因網戀被詐770萬慘淪人頭戶,法官判免賠。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何姓女子被詐團以投資為幌子騙走一百萬元,提告要求人頭帳戶郭女如數賠償,新竹地院審理發現,郭女墜入詐團異國戀情假象,被謊稱在香港匯豐銀行上班的男子,以共營二人未來的投資為由騙走七七○萬元,法官從二人長期的纏綿對話,確認郭女也是墜入感情陷阱的被害人,判她無需賠償。
何女說,前年五月被詐騙集團以假投資真詐財方式詐騙,她匯款一百萬元到郭女帳戶,提告要求郭女如數賠償。
郭女則說,前年二月初透過交友軟體Tinder認識自稱於香港工作名為「劉天華」男子,不久後漸生情愫進而交往並許未來,令她深陷感情漩渦,難以自拔。對方謊稱在香港匯豐銀行工作,以話術慫恿她投資,營造為兩人美好未來努力籌錢假象,讓她更覺應投入資金,為這段感情付出。她除將自己存款投入外,甚且向銀行貸款或向朋友、地下錢莊借款以籌措資金,總計遭詐騙共七七○萬元。郭女說因相信「劉天華」係共同投資籌措資金,乃將帳戶交給對方,自己也是受詐騙的被害人,且經新竹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法官調查,郭女受哄騙而陷入愛情無法自拔,依社會常情,熱戀中男女朋友間多常有財務往來或為同財共居,而將自己財物交由他方處理情形,這與出賣人頭帳戶不能相提並論,由於郭女並無幫助詐欺犯意且不知其受領的是贓款,加上所受利益已不存在,法官判決免負返還責任,駁回何女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