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連霸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涉貪污賄選 檢求刑16年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涉貪及賄選案被起訴,檢方刑16年,褫奪公權5年。(資料照)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五連霸的無黨籍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涉入宜蘭河濱公園採購等弊案,宜蘭地檢署昨起訴包括林在內的十三名被告。檢方痛斥林智勇利用權限,投標承攬受他監督的宜蘭市公所標案,形同將政府資源視同個人資源濫用,不法所得四八八萬餘元,林另涉賄選案,被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褫奪公權五年。
利用權限 投標自己監督標案
五十一歲林智勇,曾因假車禍詐保百萬未遂,被判刑四年半,仍在上訴三審;不料,又被查出借牌投標獲取不法利益。去年十二月起,檢方展開兩波搜索,將林智勇與時任宜蘭市公所主秘、現為衛福部組長楊秀川等十三人列被告。
宜檢指出,林智勇等被告涉入的弊案,包括宜蘭河濱公園採購案、租用清潔車輛採購案、金六結環保公園採購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政府採購法借牌及容許借牌投標等罪嫌。
檢察官斥責林智勇身為民代,不知廉潔自持,為圖謀個人利益,不惜委棄人民託付,反倒利用權限,投標自己所監督標案,敗壞官箴。
宜蘭地方法院昨召開接押庭,裁定楊秀川卅五萬元交保,林智勇續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