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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污、圖利 /南投信義鄉長、代會主席 起訴從重求刑

南投信義鄉長全志堅涉貪污案,檢起訴建請從重
量刑。 (資料照)

南投信義鄉長全志堅涉貪污案,檢起訴建請從重 量刑。 (資料照)

2025/03/25 05:30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國民黨籍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無黨籍鄉代會主席李國源趁辦理「四○三地震民生灌溉蓄水池損壞」工程時,向陳姓廠商索取一成、九十三萬元的回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發動三波搜索,並在全志堅到案羈押十七天後火速偵結,將全男、李男、公所廖姓技士及廠商共六人,依貪污、圖利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對全、李從重量刑。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去年四月三日大地震後,信義鄉公所、鄉代會接獲鄉民陳情反應蓄水池爆裂災損,鄉長全志堅(五十歲)決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四○三地震民生灌溉蓄水池損壞」工程,與鄉代會主席李國源(五十二歲)協議,由李主導通過追加預算案,全則運用其職權圈選特定廠商參與比價,向有配合意願的廠商收取標案金額一成的回扣。

隨後覓得有配合意願的陳姓、黃姓、鄧姓廠商,以四家公司名義投標,但早已說好不進行價格競爭,並願共同負擔給付全、李等人的回扣、賄賂款。經全志堅圈選特定廠商參與議價,排擠其他廠商公平競爭後,由陳姓廠商(六十四歲)以九二九餘萬元得標,並依約交付一成約九十三萬回扣,其中全男分配四十五萬、李男分配四十五萬,三萬分配給廖姓技士。

台中地檢署獲報,去年六月起發動三波搜索,搜索三十六處、訊問四十五人次,陸續聲請羈押李國源、全志堅和三位廠商獲准,全案並在全志堅三月五日到案收押十七天後火速偵結。

全男、李男涉犯貪污、圖利等罪嫌,檢察官痛斥二人不知廉潔自持,違背選民託付及社會期待,危害社會及公共利益程度甚鉅,尤以全志堅犯後未能承認犯行、反醒,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廖姓技士和陳姓廠商等四人,則依收受賄賂罪、交付賄賂罪起訴,考量四人犯後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態度良好,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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