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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名死囚唯一符合憲判 打破實質廢死說

2013年間勒死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情殺雙屍案凶手黃麟凱,距案發十一年多後的昨天晚間遭執行槍決。(資料照)

2013年間勒死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情殺雙屍案凶手黃麟凱,距案發十一年多後的昨天晚間遭執行槍決。(資料照)

2025/01/17 05:30

時隔一七五一天 再度行刑

〔記者王定傳、張文川/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去年十一月做成「憲判字第八號」判決,認定死刑合憲,但應採嚴格的程序保障,令外界有實質廢死的質疑,不過法務部昨天簽署及執行死囚黃麟凱的死刑令後,等於打破外界認為我國已實質廢死的疑慮,這也是法務部自二○二○年四月執行死囚翁仁賢槍決後,時隔一七五一天再度執行死刑,目前還有卅六名死囚在監。

歷審都判死 符合限縮條件

黃麟凱一案,歷審皆強制辯護,第三審也有進行「生死辯」言詞辯論,心理衡鑑認定無精神障礙,而是個性使然、有再犯的可能,一審、二審、更一審及三審均量處死刑,最高檢察署未為其聲請非常上訴,全案已無繫屬於法院,因此決定執行死刑。

法務部昨天深夜表示,黃麟凱犯行符合兩公約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另有相關人士說,黃的犯行也符合「憲判八」規定的評議和判決「一致性」,且應是目前唯一符合「憲判八」要求的死囚。

法界人士認為,法務部昨天執行黃的死刑,除了要讓外界了解,我國並非外界質疑的實質廢死國家外,更是在彰顯我國是名符其實的法治國,憲法法庭去年十一月做出「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後,政府一切遵照「憲判八」的指示及精神依法行政,檢視黃麟凱被判決死刑的所有要件,確認他完全符合「憲判八」屬可判死的被告,依此決議執行。

彰顯我國是名符其實法治國

現年卅二歲的黃男與死者王姓女友是就讀高職補校時的同學,兩人交往三年多,二○一三年七月協議分手,但仍有往來,同年九月黃男盜領她帳戶辛苦存下的廿萬元存款,被母女追討,九月十七日黃男入伍服役,廿九日起放假五天。

二○一三年十月一日,休假中的黃男戴頭套潛入她家,被她媽媽發現,他自認對方瞧不起他出身單親家庭,阻撓女兒與他交往,狠心以預備的童軍繩從正面絞殺,埋伏一小時,等王女回家後強行押入房間性侵,再拿繩子從背後勒死,還好整以暇擦拭王女鼻血,用她的女內褲擦拭她下體,更換內褲,並盜走現金躲入頂樓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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