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啟動死刑修法工程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納配套
法務部長鄭銘謙昨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有關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法務部已在修法,近期將儘速提出修法草案。(資料照,廉政署提供)
〔記者楊國文、林欣漢/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立法院藍綠陣營都擬推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修法。據了解,法務部已啟動相關修法工程,擬將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納入配套,至於不得假釋的要件,將進一步研擬;此外,也將針對憲判意旨稱殺人犯在「行為時」、「審判時」有精神障礙,不得判死,及死囚欠缺「受刑能力」亦不得執行死刑,一併在刑法、監獄行刑法中完成修法。
法務部長鄭銘謙昨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有關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法務部已在修法,近期將儘速提出修法草案。對於國民黨立委擬對憲法法庭的死刑判決提起公投,鄭銘謙表示,尊重各黨派對於憲判意旨的意見,法務部會依意旨儘速推動法案。
憲法法庭本月廿日宣判故意殺人判處死刑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在「最嚴重的犯罪」,如殺害無抵抗能力的幼兒、老人,或無差別殺人惡行等。另外,殺人犯必須沒有精神障礙等七種情形,才能判死或執行死刑,要求相關機關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
針對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法務部本周起展開修法工作,對於朝野呼籲將無期徒刑現行假釋門檻應修法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分級,法務部表示,會將此一方向納入法律研修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