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攻擊性、變弒親魔 判14年/「身心疾病 不是社安網沒接住 」
患有情感型思覺失調症多年的許女,用剪刀殺害母親及姊姊,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判她14年。(記者黃淑莉攝)
女患思覺失調症數十年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患有「情感型思覺失調症」數十年的五十八歲許姓女子,去年七月間持剪刀殺害同住母親及姊姊,雲林地方法院昨天以觸犯刑法「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應執行十四年,考量許女身心狀況,在執行前有治療必要,先施以監護五年。全案可上訴。
刑期執行前有治療必要
法官特別在判決書中強調,被告從一個全然無攻擊性的病人,轉變成弒親的兇手,這並不是社會安全網沒有接住,而是面對身心疾病未知的情況還是太多;對被告而言,刑期與治療同樣仍是處遇上的重要考量,因此刑期執行前有先治療的必要。
判決書指出,許女與母親、胞姊同住,去年七月十四日晚上九時至十一時間,許女趁母、姊熟睡,持剪刀刺殺兩人,雖兩人與許女發生拉扯、纏鬥,但許女仍持續持剪刀刺向兩人,造成兩人全身多處剪刀穿刺切割傷、大量出血、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有被害妄想 無法抵抗症狀
據了解,案發時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循線在雲林縣二崙自強大橋路旁查獲許女;許女竟跟警方說,自己殺人的原因是魔教總教主與她對話,認為媽媽、姊姊已被邪靈附身,要殺掉。
家人:她對母姊盡心盡力
判決書表示,許女殺母、姊犯案時,因情感型思覺失調症的精神障礙急性發作,出現精神病症,產生幻聽幻覺與被害妄想,且她缺乏病識感,對於症狀毫無抵抗能力,可能會順從症狀做出違法行為。
法官認為,許女過去沒有刑事前科,且家庭支持功能良好,是因身心疾病才有這些暴力兇殘行為;其他家人也表示,許女陪伴母親及姊姊時,都是盡心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