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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佐包庇養生館 通風報信 判5年10月

南投縣劉姓警員(目前停職中)包庇養生館,涉通風報信等2罪被判刑5年10月。(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劉姓警員(目前停職中)包庇養生館,涉通風報信等2罪被判刑5年10月。(記者陳鳳麗攝)

2024/08/08 05:3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停職中的警所巡佐劉東貴,任職期間與養生館女老闆搞曖昧,並由女方提供手機等聯絡,警方有臨檢勤務就用LINE通風報信,警方因查另案搜索養生館,卻意外發現劉員洩密包庇圖利,以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五年四月,褫奪公權三年,另以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六月。

劉東貴與養生館經營者袁女搞曖昧,在擔任南投派出所和名間分駐所警員時,由袁女提供平板和手機,劉以「小花朵」當暱稱,一得知有臨檢勤務時,就以LINE通知,從前年四月到九月,用「小花朵」之名通報了十一次。

南投警方是在前年九月因袁女另涉妨害風化案而搜索養生館,從袁女手機看到LINE訊息,發現暱稱「小花朵」的人持續傳送臨檢訊息,進而查出劉員涉嫌洩密、包庇和圖利。

劉員與袁女的LINE對話中,彼此互稱「親愛的」,劉傳的內容還有「最近要小心,包括保險套的套子」…等語。另外袁女還讓劉幫忙查欠錢的男子和其老闆有無入獄。

劉員辯稱臨檢勤務非他編排,且洩漏的是酒駕臨檢勤務,並無包庇他人圖利性交易之犯意及行為,也沒有收受賄賂,因平板和手機是袁女借他的。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劉男嚴重敗壞官箴,玷汙公務員威信,以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褫奪公權三年。另外再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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