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竊電橫行 台電年損失4、5億/全民抓電賊 最高檢舉獎金10萬
2024/03/08 05:30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檢警破獲一個橫跨多個縣市的竊電集團,由黃姓男子與林姓中華電信前員工為首,一方面承租或買下適合供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的房舍,再找來竊電高手合謀,竊走台電高達四千多萬元電費的電力。由於「電賊」始終存在,在竊電集團橫行下,初估台電每年損失約四、五億元。
台電表示,各地營業區處都有查緝課,記錄用電是否出現異常,但因竊電涉及刑事、民事兩層面,刑事上有發現違規,需與檢警單位合作,由公權力介入,台電方面則是祭出最高檢舉獎金十萬元,鼓勵外界共同打擊不法竊電。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刑事通常是現行犯,需要罪證確鑿,但若刑事獲判無罪,不代表沒有竊電行為,台電仍可根據電業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訂定的「違規用電處理規則」向用戶追償;不過根據規則,台電只能追討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電費。
部分個案刑事判無罪 民事仍追償
據了解,台電近三年追償電費,一年平均約四到五億元之間,平均追償的電力度數約七千萬度左右,除非有大宗案件破獲,否則當年度數據都不會有太大變化。台電也表示,近年查緝大規模的竊電行為,都是為獲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因「挖礦」需要大量機台運算不停運轉,用電較凶。
台電可由自家的查緝單位,負責記錄用戶用電狀況,藉此判斷用電有無異常、是否遭竊電;此外,也提供外界檢舉,依台電規章,民眾提供檢舉情資且查獲成案,將可獲得該案追償金額一成做為獎金,每筆最高上限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