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沒車票闖軌道 遭貨物列車撞傷
宜蘭縣羅東火車站發生行人從平交道闖進軌道區域,被進站貨物列車撞擊事故。(資料照)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七十一歲李姓老翁前天搭區間車進羅東火車站,疑因沒有車票,想從軌道走向附近平交道出去,中途坐在第一月台末端南方軌道邊電纜線溝槽蓋上,被進站的貨物列車撞擊,左腳骨折送醫救治。
據了解,老翁搭乘四一八八次區間車到羅東站,自第二月台下車,走樓梯到出口樓層,卻未經票口出站,而是折返第二月台,從月台南端斜坡,橫越軌道至第一月台南端,朝中山路平交道方向步行。
老翁沒穿鞋,走路不穩,步行數公尺後,坐在軌道邊電纜線溝槽蓋上;前天下午四點五分,七四五五號次貨物列車進站,發現軌道邊有人,發出長鳴笛警告,但還是撞到老翁。所幸貨物列車行駛速度較慢,加上進站前減速,傷害力道降低,老翁意識清楚,送醫檢查後,左腳有撕裂傷和骨折;經詢問,老翁身上沒有車票。
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表示,列車車頭無毀損,配合員警蒐證、測繪後,下午四時二十分許續行南下,行人入侵軌道已觸犯鐵路法,將通知到案說明,後續函送權責機關交通部裁處。
花蓮分局指出,鐵路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行人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違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不要擅自闖入管制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