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律師:毒樹果理論 違法蒐證反觸法
2024/01/15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男子監看妻子與小王蔡男的手機LINE對話紀錄,想以此證據提告求償,陳男卻反遭妻控告妨害秘密罪;法界人士表示,實務上因為通姦除罪化,使得偷情男女更加明目張膽,認為就算姦情曝光,大不了也只是侵害配偶權賠錢了事、不用負刑責,然而「毒樹果實」理論讓違法蒐證的一方,不僅沒告成反而觸法,因為偷拍、監控很容易就觸法,一旦證據是違法取得,法院也不會採用,民眾要注意!
玄奘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律師錢炳村指出,審理陳男向蔡男求償的新竹地院民庭法官認為,陳男所提一千多張妻子手機簡訊相片,是他長期、頻繁未經同意,擅自拿取妻子手機、擅自讀取二人非公開電子通訊聯繫內容,並擅自攝影將全文複製留存,不僅手段違法、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且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秘密通訊自由權及隱私權,顯然超逾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認定相片不具證據能力,這即是毒樹果實理論。
至於如何蒐證才能合法?有律師透露,有的當事人明明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就是為了監看小王或小三上門,卻說因為家中凌亂或防盜才裝的,有的找徵信社跟監到摩鐵,卻說是出門巧遇才一路跟到現場,不少案例會認為只要不逾越比例原則,證據仍會被採納。
此外,有律師建議,男女離開摩鐵後,或可會同業者進入房內搜尋衛生紙、保險套等證物,如此一來較無侵犯隱私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