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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5億安毒 前雲縣議員無期徒刑定讞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資料照)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資料照)

2024/01/13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三年前主導以漁船走私黑市時價約五億元的六百廿三公斤安非他命毒品來台,法院一審 、二審皆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駁回顏等人上訴,全案定讞。

顏旭懋以漁船走私623公斤安毒

判決指出,陳耀華、莊啟義分別為「祥湧六號」漁船船東和「漁百財九號」船長,二人陸續向顏旭懋索取上千萬元報酬及修船費,共謀合夥走私安毒,原本計畫以「祥湧六號」當掩護船,掩護負責運毒「漁百財九號」入台,但因漁百財號未在接運日期前完成修繕,遂改由祥湧六號接運,並由莊啟義擔任船長。

二○二一年四月間,顏旭懋指示莊啟義駕駛祥湧六號,開往東沙島東南方九十浬處海域,自不明船舶接駁卅八袋麻布袋,裡面裝有安非他命共重六百廿三公斤,同年五月運抵屏東鹽埔漁港,在陸上分批裝運過程中,岸巡人員發現異樣而循線破獲,但已有四百七十公斤安毒流入市面。

一審屏東地院依走私、運輸毒品等罪,判處顏、莊、陳無期徒刑,洪凱祥等六共犯各處六年二月至十三年半;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十月仍判顏、莊無期徒刑,陳改判十七年,其餘六人各判六年二月至十二年半。

案經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確定,而顏旭懋於案發後,即被民進黨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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