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上床想硬上帥男 慾女判刑
騙上床想硬上羽球社帥男,潘女判刑一年七月。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潘姓女子加入羽球社團,認識高帥男子阿強,她去年以送球拍為由,將阿強騙到房內,先自己脫掉衣服,再把阿強壓制床上,強拉衣服親吻,抓摸下體說「跟我做愛一次」,阿強奮力抵抗逃離,法院審理時,潘女宣稱只有親吻,法官則認為阿強身上帶傷,潘女也承認想與阿強做愛,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潘女一年七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潘女去年五月十一日邀請阿強(化名)到住處,潘女先自己脫去上衣,用手將阿強頸部環勾至床上,說「跟我做愛一次」,用身體壓制阿強強吻,摸抓阿強下體,台中地院判刑一年七月,潘女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潘女指自己只有親吻阿強,阿強沒有抗拒,律師辯護說,阿強身高將近一八○公分,相對瘦小的潘女無法壓制住。
阿強則說,潘女撲壓在他身上親吻,又強拉他的衣服,他把雙手交叉胸前抵抗,潘女又抓住他的下體,他把雙腳捲曲說「不要這樣」,潘女質問「為什麼不跟我做愛?」,他強行開門離去。
二審認為,潘女非瘦小身型,而是中等身材,阿強腋下等處有紅腫傷勢,可證明被強拉衣服與親吻,潘女也承認有要求「跟我做愛一次」,顯示有強制性交犯意,但未遂而能減刑,一審判決一年七月適當,駁回潘女上訴,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