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送前女友巧克力 癡男算騷擾判拘20日
2023/07/27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男子與同居女友分手後,前女友不希望劉男繼續糾纏,今年一月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取得保護令,不料,劉男卻在前女友取得保護令的翌日,傳簡訊「我都守在妳車旁邊」,今年三月十四日「白色情人節」,又送巧克力與卡片表情意,不料,前女友無意破鏡重圓而報警,癡情的劉男想挽回感情反而弄巧成拙,台中地院認為劉男違反保護令屬實,判處拘役廿日,可易科罰金二萬元。
前女友有保護令 男不能擅送禮
判決書指出,劉男與前女友曾同居,視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兩人分手後,前女友向台中地院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台中地方法院今年一月十六日核准「暫時保護令」,劉男卻在翌日(同年月十七日)清晨,傳簡訊「昨天下班到我上班之前,我都守在妳車旁邊,真的很怕妳的車被拖走」,向前女友表達自己持續關心與付出之心。
今年三月十四日,亦即日本的「白色情人節」,劉男又寄送巧克力、卡片等物品給前女友,不料,前女友並無回心轉意、破鏡重圓之情,反而是報警偵辦,台中地檢署偵查後起訴劉男。
台中地院認為,劉男明知法院已核發保護令給前女友,竟漠視保護令中,禁止劉男對前女友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也不得對前女友有騷擾行為,卻傳送訊息給前女友、擅自贈送禮物,違反保護令屬實,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考量劉男坦承犯行等因素,判處拘役廿日,可易科罰金二萬元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