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窩岳父家被看不起 滿月兒當出氣筒虐死 判12年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廿一歲林姓男子和妻子結婚三年,婚後住在妻子娘家連生三個孩子,林男因工作不穩定,岳父看不起他,還譏諷「只顧睡覺不顧小孩」,更要他跟女兒離婚;去年七月,林男再跟岳父起衝突,林竟把氣出在剛出生四十天的兒子身上,用力拍打、撞擊、搖晃導致男嬰顱骨骨折、腦壓過高送醫不治,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徒刑十二年。
判決指出,去年七月十六日凌晨,高雄市大寮區發生一起剛出生嬰兒OHCA(無呼吸心跳)送醫案件,院方檢查發現小嬰兒身上有新舊傷,出生時體重有兩千六百餘公克,但到院時只剩兩千兩百餘公克,體重過輕,通報疑似虐嬰。
檢警介入調查,發現男嬰父母均為廿一歲,兩人口徑一致否認虐嬰,表示男嬰翻身時不慎從嬰兒床摔落地面,脖子傷痕為自己抓傷。不過檢警質疑,出生才四十天嬰兒還不會翻身,且嬰兒床距離地面高度約四十餘公分,就算摔下床也不致重傷,男嬰應是遭劇烈搖晃受傷。
法醫解剖報告出爐後,檢警發現,男嬰主要死因為顱骨骨折、腦壓過高所致,且男嬰的肋骨、手部橈骨、顱骨等處有骨痂,代表曾骨折後癒合,而且屁股還有褥瘡,確認男嬰生前確實遭虐。
林男被收押 才坦承犯行
林男到案後始終否認虐童嬰,直到被聲押獲准後,才改口坦承犯行。他說,自己結婚後,跟妻子生了三個孩子,住在娘家一直被岳父看不起;林男指出,自己曾因缺錢花用,向民間公司借貸了四萬元,結果滾出十九萬元的債務,他因工作不穩定還不起這筆錢,心情不好時就會捏小孩出氣。
去年六月底時,岳父再度要求他跟妻子離婚,滾出他家,還譏諷他「只顧睡覺不顧小孩」,岳母幫他說話還被罵;案發當天,林男未經岳父同意就在房間裡裝設手機訊號強波器,岳婿再度發生激烈爭執,林男把氣出在孩子身上,沒想到竟失手殺死才出生四十天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