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犯賠償才能假釋/檢建議明列審核表選項
矯正署長周輝煌宣示把教化詐欺犯列為第一要務。(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統計,各地檢署一年新收的詐欺案件數超過十萬件,目前在監服刑的詐欺集團(三人以上)成員有四五九二人,矯正署長周輝煌要求,把賠償與和解列為審核詐欺案受刑人的假釋要件之一;一名最高檢檢察官認為,此舉有宣示打詐的效果,不過現行的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已有類似規定,矯正署若要「玩真的」,建議直接在假釋審核表單上,明文列出此選項,設為「必要」因子。
讓大眾相信矯正署「玩真的」
各地檢署一年新收逾十萬件詐欺案,且逐年增加,被告年齡平均僅卅三.二歲,只有約十%左右的人判刑逾六月、須入監服刑。一名檢察官指出,詐團分工越來越精細,有跨境與透過科技洗錢的趨勢,因嚴重侵害人民財產與社會信任,現階段被政府列為嚴懲目標,矯正署身為司法體系的一環,對於預防再犯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周的作法有其價值。
但該檢察官也表示,現行規定已把賠償與被害人意見列入假釋審核因子之一,若矯正署要讓社會相信新制並不是打假球,建議可在假釋審核的表單上,直接明文列出「賠償金額」及「和解與否」等選項,強制審查委員填寫,讓詐欺犯了解「若不吐錢,就面臨『蹲好蹲滿』的結果」;此外,詐欺犯通常自認未傷害被害人身體,罪惡感很低,矯正署也應對症下藥,讓他們知道心理痛苦不亞於生理戕害。
除了懲詐,周輝煌要求「毒品處遇再進化」,以「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為基礎,介接更生保護、衛福部、勞動部等多元處遇資源,協助收容人戒除毒癮。周並指定台中監獄設置精神疾病療養專區,收治罹患須密集觀察或生活需照護的精神疾病收容人;對於現有兩千餘名高齡收容人,將蒐集專家學者意見,以利規劃更完備的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