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湯景華案成「死轉活」 分水嶺

縱火殺多人免死案例

縱火殺多人免死案例

2022/12/23 05:30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台北報導〕自去年七月縱火害死六人的湯景華,被最高法院認定並非「直接殺人故意」,並罕見地不再撤銷死刑發回二審更審,而是自為判決李男無期徒刑定讞之後,自此在司法實務上,為相同類型的犯罪行為,立下「間接殺人故意」不得判死的框架。

因而同樣是縱火殺人,接著背負三條人命的李昆霖、九條人命的李國輝、七條人命的曾文彥也都出現「死變活」逆轉判決,至於奪走四十六人命的黃格格,則是一開始就沒被判決死刑。這其中,唯一不同的是縱火害死六名至親的桃園逆子翁仁賢,最終是被認定「直接殺人故意」,獲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不過他的不同,其實是在犯罪行為上也和其他人不同,才會從頭到尾、歷審調查都認定翁具「直接殺人故意」。

翁仁賢是在二○一六年除夕夜家族圍爐時,縱火燒死父母在內的六名家人,犯案當下,他是趁著父母及親友共十六人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圍爐時,直接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汽油甚至直接潑到人;事後倖免於難的家屬悲悽地說:「看到家人全身著火衝出…。」

翁仁賢因為直接衝入屋內,還有人被油潑到,點火後遭燒死,以致「直接故意殺人」的認定未引發質疑,最後獲判死刑定讞。

至於其他人,湯景華是在八年前深夜,縱火焚燒騎樓的機車,害死人和他有官司嫌隙的翁男一家六口,翁男因不在家逃過一劫。

李國輝縱火想燒死有仇隙的陳男,結果害死無辜的另外九人,他的犯行與湯男類似,最高法院在撤銷死判發回更三審的判決意旨中,明指應調查是否構成「情節最重大之罪」,等於暗指李是間接殺人故意,給予逃死空間;果然更三審認定李是間接故意殺人,改判無期徒刑。

法界認為,三審的判決觀點形成司法框架,讓後續類似縱火犯均可逃死,可說是確然不疑。

至於轟動一時的高雄城中城大火四十六死案,縱火女嫌黃格格被檢方起訴殺人、放火罪,不過案子到了高雄地院,即被認定不構成殺人罪,而是依放火罪判無期徒刑。律師翁偉倫、林曜辰認為,無法證明黃女有主觀殺人犯意和動機,因此未觸犯殺人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