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業者鑽漏洞販售 防傷身拒買為上策
2022/10/13 05:30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藥事法」中尼古丁屬藥物,目前我國尚未核准任何電子煙產品的藥品許可證,因此市面上販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販賣者皆會觸法,不過現行法源不足,業者大鑽漏洞,導致電子煙查緝困難。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指出,例如坊間的「電子煙」專賣店,若其販售商品外觀不似菸品或無宣稱療效,現在都無法可罰。
台灣沒有合法電子煙
國健署指出,現行「菸害防制法」尚未將電子煙納入,若查獲的電子煙含毒品,即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若含尼古丁或宣稱療效,則依「藥事法」辦理,皆有刑責,若外型似菸品,則依「菸害防制法」第十四條規定,最高處五萬元罰鍰。
但不肖業者常利用法源漏洞,以糖果、香氛、電子果汁等字眼,做為行銷電子煙的關鍵字,搭配華麗的外包裝及清新口味吸引民眾嘗試,尤其近來電商平台成為容易取得電子煙的管道,難以追管。
國健署說,電子煙的煙油主要成分為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及其他化學添加物,許多標榜無尼古丁的煙油,皆檢測出含有尼古丁,且將煙油加熱後檢測其釋出的化學物質,也檢測出超過一百五十種有毒物質。國健署也發現,網路上違法販售電子煙油含尼古丁的濃度,從過去的二至十八mg/ml,倍增到三十五至四十mg/ml,甚至高達五十mg/ml,一瓶三十ml的煙油相當於五十二.五包至七十五包的紙菸尼古丁含量。
根據國健署二○二一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推估全國有七萬九千名國高中職生正在使用電子煙。
國健署說,電子煙危害甚鉅,已請縣市政府對實體電子煙店面全面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