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不溯既往 韓拚再審回復名譽
〔記者王峻祺、錢利忠/綜合報導〕針對前陸軍少將韓豫平二人依貪污等罪判刑確定案,花蓮高分檢調查認為,當時指揮官有加菜金分配核定權,認為該案僅核銷過程有瑕疵,在事實認定上有誤,因此已向高分院聲請再審。花蓮高分檢昨表示,特赦不影響再審的司法程序進行。
司法程序繼續進行
花蓮高分檢指出,經檢察官施慶堂訪談國防部主計局、陸軍司令部主計處長等人,查出國防部當時發下加菜金後已簽收領據,加菜金是以「加菜金保管款列帳」,指揮官具有加菜金分配的核定權,主計單位對於加菜金如何分配沒有審核權,因此並無向第三人詐取而使第三人交付財物的情形,認為構成「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恐有誤會,因此決議再審,上週已向花蓮高分院提出聲請。
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認為,此案問題根源在於軍方這種福利獎勵預算,法律容許有從寬或擴大使用的空間,但內部行政採取相對嚴格的把關態度,兩者存在矛盾。研究後認為有法律討論空間,當事人提出陳情後發現新證據,為了被告利益,因此提起再審。
朱家崎說,總統特赦韓豫平、張淯森不影響再審,司法程序仍會繼續進行。
花蓮高分院發言人林信旭說,已受理再審並分案由合議庭處理,根據最高法院一○六年台抗八四二號刑事裁定,特赦是向未來發生效力,不溯及既往,且只限於主文,不影響原來判決事實和理由。
他說,法官將先考量特赦對原有判決的效力及程度,再確認再審理由,是否會動搖原本判決的事實認定,若認為新事證會改變原本事實認定,就會繼續進入再審程序,若沒有就駁回。
韓的委任律師林國泰說,感謝總統幫韓豫平申冤平反,若有需要會持續為他爭取無罪判決,回復名譽。
此外,最高檢察署本月六日召集花蓮地檢署、花蓮高分檢檢察官,研議韓豫平案是否有非常上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