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被稱恐龍判決 司院:已推「妥適量刑法」拘束法官
2022/04/22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提及,有司法官濫用自由心證導致輕判、輕縱,判決被稱為恐龍判決,他的說法獲得在場不同黨派立委認同。司法院表示,每位法官是依個案情節判斷,用輕縱兩字評價不同情節的個案,過於武斷,若檢察官認為量刑有問題,可透過上訴救濟;此外,司法院已制定「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細緻化量刑級距,對法官具有拘束力,正在立法院待審。
法官依案判斷 說輕縱太武斷
司法院指出,法官是最了解案件始末的裁判者,惟為避免量刑差異過大,司法院推出妥適量刑法,依照犯案情節細緻化量刑區間,限縮法官裁量範圍,可有效解決刑度差別過大的問題。
此外,司法院建置量刑資訊系統與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提供性侵、殺人、竊盜、槍砲、毒品等判決的刑度統計,供法官對照;另推出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建置散布性私密影像、國安法、環境犯罪、幫助詐欺等案應審酌的量刑因子,讓法官心證更為周延。
司法院表示,已施行的大法庭制度及正在研議的上訴制度金字塔化,也可讓最高法院集中精力資源,統一法律見解及救濟重大瑕疵判決。
司法院指出,刑事訴訟轉向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官須以中立、公平角色審理案件,故須檢察官精緻偵查,加強蒐證與法律論述能力才能發現真實,實現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