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不合法 驗出毒品也沒事
2022/02/13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王男出庭時發動突襲,狡稱警方沒有完成合法通知他的程序,反被法官將了一軍。他因吸毒之故,深知警方通知毒品人口採驗尿液,必須有合法通知程序,若程序不合法,即使被驗出有吸毒陽性反應,仍可免罪過關。
資深警員指出,王男施用毒品經觀察勒戒執行完畢,兩年內須到派出所定期驗尿;警方對毒品人口進行採尿,有一定的法律程序,「採驗尿液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警察機關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執行定期尿液採驗,每三個月至少採驗一次。
此外,警方通知毒品人口採驗尿液,必須用書面方式通知,通知書上要載明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強制採尿。
吸毒的王男是「過來人」,十分清楚驗尿程序,因此趁出庭時抗辯,許姓警員未書面通知他,以「通知程序不合法」為自己辯護。
想用毒樹毒果理論脫罪 被戳破
王男無非是想用「毒樹毒果理論」為自己脫罪,也就是警方如果未依法通知他驗尿,就算驗出他的尿液有毒品反應,也因為採尿程序不合法,警方採驗的尿液就不具證據力,法院也因而無法使用他的尿液這項證據,就會判他無罪。所幸「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合議庭法官當庭發動搜索,勘驗他的手機,拆穿王男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