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盲女655萬/賊看護觸3罪 勢必要關
賊看護觸3罪勢必要關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雙眼全盲的蔡姓女子,願意將兩筆存款遺產,餽贈給王姓男看護,王男卻等不及蔡女過世,就涉嫌盜領存款達六百五十五萬元,王男否認犯行,還偷錄音套蔡女的話,想藉此躲過刑責。律師徐承蔭認為,檢方認為王男同時觸犯三項罪名,包括刑法的業務侵占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他盜領五十七次,金額並不低,惡性不算輕,王男勢必入獄;除非王男無前科,且賠償或部分賠償蔡女,取得蔡女原諒,才有可能獲得緩刑,免除蹲苦窯之災。
除非賠償並取得蔡女原諒
王男被認定觸犯的罪名除了刑法業務侵占罪,還有刑法的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罰金;以及刑法的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罪,檢方從重以這一項罪名起訴,可處七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徐承蔭說,不論法官是將五十七次提領,視為一次概括犯意,或認為犯五十七罪,輕判可能性極低,判刑合併執行後,判十月、甚至一年以上都不為過。如果王男不想入獄,最好是坦承犯行,將盜領的錢全部或部分還給蔡女,取得蔡女原諒,才可能免除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