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女咬父被巴頭「反射動作」不算家暴
法官依據尤男手上咬痕,認定女兒咬尤男的力道不小,採信是反射動作,判尤男無罪。(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尤姓男子因案對女兒不利,妻子前年聲請保護令獲准一年,保護期間的去年五月,丈夫被兩歲女兒咬一口後「巴」女兒的頭,尤妻得知後報警,檢方起訴;尤男喊冤說當時他在睡覺,女兒突然咬他,他驚醒因反射動作才打到女兒,並無施暴犯意;法官依據尤男手上咬痕,認定女兒咬尤男的力道不小,採信是反射動作,判無罪。
去年五月上午九點多,睡床上的尤男被女兒咬了一口,就巴了女兒的頭,驚動一旁的尤妻,尤妻見女兒頭髮凌亂楞在床邊,問女兒是不是頭會痛?女兒回「有痛痛」,尤妻質問丈夫,丈夫舉手秀出被咬傷口,尤妻質問何時被咬?但丈夫沒講話。
尤妻雖未目睹經過,但有聽到聲音,怒帶女兒驗傷提告丈夫違反保護令,檢方起訴。審理時,尤男坦承以相當的力道「碰觸」女兒的頭,但他當時在睡覺,右手突被女兒狠咬一口而驚醒,才反射動作拍女兒的頭一下,沒有犯意,女兒也沒受傷。
法官查看尤男就醫證明與被咬傷勢照片,認為尤男女兒確實咬得不輕,睡覺時遭人用力咬可能會反射地拍開或推開,且無證據顯示尤男故意毆女,女兒驗傷單也註明「沒有明顯異常」,因此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