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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女地勤PO網 留言下面有反應 不起訴

桃勤公司員工上班偷拍女地勤被控妨害秘密,桃園地檢署認為拍攝處屬公開場合,聊天時未有阻隔亦非私密活動,與妨害秘密構成要件有別,予以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桃勤公司員工上班偷拍女地勤被控妨害秘密,桃園地檢署認為拍攝處屬公開場合,聊天時未有阻隔亦非私密活動,與妨害秘密構成要件有別,予以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21/11/03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航勤公司廿九歲陳姓員工,在桃園機場值勤時,見某航空公司女地勤人員長相漂亮,忍不住拿手機偷拍,並上傳推特留言「下面有反應」,女地勤發現提告妨害秘密。桃園地檢署以陳男拍攝地點為公開場所,與刑法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有別,將陳男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男今年七月廿九日下午三點多,在桃園國際機場二航廈入境處看顧行李轉盤,見女地勤與同事在櫃檯聊天時,偷偷拿起手機拍攝,並上傳推特留言,女地勤輾轉得知提告。

拍攝地是公開區域

陳男坦承拍攝女地勤聊天畫面,但否認妨害秘密,指稱覺得女地勤很漂亮,便拿起手機拍攝;女地勤則證稱,陳男拍攝地點是公開區域,入境旅客或桃機工作人員都可進出,並沒有具體設施阻隔,被拍攝的畫面是與同事聊天。

檢方認為,陳男拍攝地點非密閉空間,女地勤與同事在該處聊天,周圍無隔板等阻隔設施,不算是私密活動,陳男任意拍攝他人談話的行為雖不妥,但仍與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有別,偵結以不起訴處分,至於有無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另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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