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醫美縮胸枉送命 醫師違兼麻醉 起訴

醫美手術注意事項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蕭姓婦人前往新竹縣竹北市一家醫美診所作縮胸手術,陳姓醫師便宜行事,一人執行手術兼麻醉,沒想到蕭女失去意識,送醫不治。新竹地檢署認定,手術醫師不得身兼麻醉醫師,否則將導致無暇觀察患者生命徵象的後果,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無麻醉醫師證書 醫涉過失致死
檢方也藉此案揭發醫美界陋習,指出醫療美容手術本非急救或其他救助人命的緊急醫療行為,醫師動手術前,往往有充足準備、思考及與病患溝通的時間,然而實務上為求簡省人力、時間、費用,往往進行麻醉時僅由單獨一名醫生,甚至僅護理師單獨在場。
檢方調查,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陳姓醫師獨自為蕭女進行左右雙乳縮胸手術,因蕭女喊痛,於是指揮護理師以點滴方式連續給予propofol(異丙酚)、fentanyl(芬太尼)、Demerol(地美露)等麻醉藥物,蕭女仍感疼痛,指揮護理師再給予propofol等麻醉藥物。
當天下午四點多,蕭女失去意識,陳男始驚覺其呼吸異常,因手術室內無適當急救設備,趕緊打一一九轉送醫院搶救、治療。兩個月後,蕭女仍因雙側肺炎併敗血症、尿崩症、缺氧性腦病變及心室心搏過速不治。
陳男坦承沒有麻醉專科醫師證書,但否認過失致死,辯稱受過麻醉相關訓練,蕭女胸部抽脂量不多,不需麻醉專科醫師在場。
檢方調查,即使陳男做的是靜脈注射中輕度麻醉,依法也需手術醫師以外有受麻醉相關訓練的醫師執行,陳男單獨執行抽脂及麻醉,沒有其他醫師在旁監控患者心跳、血壓,無暇觀察患者生命徵象。
檢方認為,倘若還有另一名醫師在旁,注意麻醉藥品使用後蕭女的呼吸、心跳,應知當時已出現異狀,而能即時終止持續投藥。陳男疏忽而獨自進行麻醉及手術,導致憾事發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陳男雖認為蕭女縮乳手術不需麻醉專科醫師在場,即便如此,陳男在合併使用fentanyl及propofol等麻醉藥物時,應知有極大可能造成病患呼吸減緩、終止的專業知識,事前亦有足夠計畫、考量時間,延請另名醫師在場觀測病患呼吸、心跳,卻捨此未為,終至在給藥過程中造成病患呼吸、心跳終止,猶未能即時察覺,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陳男顯有過失。